筆趣閣 > 遊戲競技 > 帶着面板穿越了 > 第469章再蹬神位

  還了飛船,回到家,家裏人自然又是一翻打探,詢問一路經過,表達關心。

  馬龍一一細說,聽到太空中的種種,皆是心懷期待,有了想要探究的意願。

  馬龍想了想,也就有了組織家人旅行的心思。

  如今千年過去了,與先前有不小的變化,這段時間,衆人也逐漸開始適應新世紀,爲了增長見聞,還是四處走走比較好。

  馬龍不缺錢,千年之前他的安排還算周全,至少經濟方面沒有問題。

  那會兒的許多平常東西拿到現今來看,都是古懂,這算是最輕鬆的斂財了。

  以馬龍那時的身份,能被他看上的自都是精品。

  隨便拿出一件,都夠一家人揮霍上十年八年的。

  全家出去旅遊一趟,即便是去其它星球,那也不過就是幾件普通古董而已。

  接下來的日子,過得是波瀾不驚。

  馬龍一邊在學院圖書館汲取知識,一邊修行,領悟法則。

  當然,自身劍術技能也沒放下。

  雖然面板不在了,但當初學會的技能卻是屬於馬龍所有,並未帶走。

  法則神的說法開始在世界上流傳。

  似乎突然的,就進入了新時代,凡是自認爲有些實力的,都開始追求領悟法則的奧妙。

  馬龍並不感到奇怪,既然自己能夠找到相關方法,沒可能別人就找不到。

  祕密只要被人知道了,就不可能永遠保證下去。

  不管是他這方,還是安格納,不管是無意間說漏嘴,還是有意透露,抑或是被別人在身上看出底細,終究泄露了出去。

  一時間,整個世界陡然平靜下來,同時卻又暗潮洶湧。

  當那些實力走到盡頭的人,突然看見更進一步的可能,所爆發的能量是極其驚人的。

  在這個時候,他們需要安定的環境,於是整個世界就安定下來,國與國之間連大一點的衝突都沒再爆發過。

  馬龍並不擔心未來會因神明過多,而整個世界崩潰。

  法則神和信仰神不同,祂們不需要聚斂信仰,自然少了爭鬥。

  另一個說法就是成爲法則神,難度高得多,真正能夠達到那個層次的人必定少之又少。

  絕大部分不是半途夭折,就是壽命走到盡頭也沒能突破那一步。

  再有,心性也自不同。

  信仰封神,只要有方法,有足夠的信徒,即便普通人也能達成目標。

  而走法則神的道路,那難度完全不一樣。

  領悟法則的基礎,那是凡人巔峯的實力,就這一條刷下了九層九的人。

  而這樣的人,能夠修行到這一步,必然是心志堅定,不會因爲陡然增長的力量而膨脹。

  回到正題,馬龍每天領悟法則,刻苦修行。

  相比別人,有着千年遺澤神國加成,他的速度要快上許多。

  感受着自己的軀體、靈魂越來越強,體內能量也在逐漸發生熟悉的質變,馬龍知道,離自己再次回到神明的層次不遠了。

  有着千年前的經驗,雖然並不完全一樣,即便沒有面板幫忙,但馬龍還是一路走得順風順水,毫無意外。

  法則神一切偉力歸於自身,不假外求,即不需要信徒聚集信仰,也不需什麼天地靈機。

  只要世間太陽任在,他將永世不滅。

  又一次來到太空,如果一切順利,馬龍將突破凡人極限,再次蹬上神位。

  靠近太陽不遠的地方,一艘飛船在軌道上極速航行,以速度抵消引力,不使其掉入那巨大的火球。

  相比在大地上,馬龍覺得還是在靠近太陽的位置突破比較好。

  即安全且清靜,即便突破,造成的影響也不會太大。

  或許科學院那些天文觀測者能發現這邊的動靜,但是不會引起普通人的騷亂。

  若是能夠再次封神,馬龍並不懼怕被人看見。一但成功,他將成爲唯一一位神明,若是願意,無人可擋!

  即便失敗了,在這裏也不會被人觀測到什麼,外人啥也發現不了。

  太陽是個大火球,高溫高熱,高輻射,在這邊搞研究,成本太高了。

  所以並無太多觀測設備,有很大的留白處,馬龍所在的位置就是一個盲區。

  據說很久以前,世間還有傳言說這裏有太陽神的遺澤,在星際航行剛開始那些年,不少人投入大本錢,在這邊尋找,希望能有所收穫。

  後來什麼也沒發現,漸漸的便沒人了,正方便馬龍活動。

  一點點法則凝聚,軀體靈魂逐漸成長,體內的魔能在法則的影響下朝着神力蛻變。

  當最後一點法則烙印在身,馬龍的軀體開始正式脫離凡俗。

  與信仰封神不同,這次的力量再不用受外力影響,完完全全屬於自身。

  靈魂同樣發生蛻變,並沒有再凝成神格,而是像身體中一樣,法則烙印深處,與自身融爲一體,成爲其中一部分。

  魔能昇華爲神力,在體內湧動,帶來無窮的力量。

  信仰神凝聚神格,那是一個很迅速的過程,只要法則凝聚,便能一蹴而就。

  法則成神的過程要慢得多,即便馬龍積累足夠,但身心靈魂的轉化,也是需要時間。

  和外力加持不同,這是本質上的昇華,一個漸變的過程。

  執掌太陽的權柄,馬龍獲得了不被太陽相關力量傷害的權限。

  將飛船按照巡航速度設定好,他一步跨出,已然暴露太空之中。

  雖然還只是弱等神力,但已經有了在太空中生存的權利。

  只是本身速度相當於宇宙的廣闊,顯得就太慢了,要想去到哪裏,還是不太方便。

  不過這年代有飛船代步,一般情況倒不用靠自身速度趕路。

  馬龍立身太空,周身毫無憑依,也不用呼吸氧氣,體內早已自成循環,不缺能量。

  體會了一下失重的感覺,他一縱身,已然向着太陽飛去。

  那速度若在陸地上,便是眨眼即逝,讓人看不清晰。

  可在這茫茫太空,即便有前方大火球作爲參照目標,也需要費上不少時間才能到達。

  畢竟飛船可沒有馬龍那種免疫太陽傷害的能力,距離隔得可不近。

  所謂望山跑死馬,這可比山遠多了。

  馬龍速度飛快,但是於太陽的距離幾乎看不見縮小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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